诗歌赏析 生命诗歌84《神的儿子当流血》

壹、诗歌内容

祂不能救自己,必须死骷髅地;

不然,恩典无门,来救荒凉罪人;

真的,神儿子当流血,

罪人才能洗得清洁。(重复末句,下同)

 

祂不能救自己,必须成全公义;

我罪当有刑罚,需要祂来被杀;

律法非此不算还债,

非此,罪恶不能宽贷。

祂不能救自己,因为祂是代替

信祂的人站立 在罪人的死地,

祂在十字架上流血,

担当信徒一切罪孽。

祂不能救自己,这爱怎么样呢!

祂不能救自己,这爱哪有止极!

我们的心虽然冷淡,

这爱叫它发出感赞。

 

 

贰、诗歌作者

艾伯特·米德兰(Albert Midlane,1825-1909),英国诗人,一生写了数百首诗歌。

艾伯特的主日学老师对他的诗歌写作之路影响颇深,1842年,正是在主日学老师的鼓励下,他写下第一首诗歌“Hark! in the presence of our God”并在杂志上出版。此后,艾伯特发挥自己的诗歌恩赐,写下许多美丽的诗歌,并被翻译成多种语言,影响深远。

 

 

叁、诗歌赏析

一、乐感

这是一首4/4拍的诗歌,整体感觉是稳重的,满有把握的。

每一节的前两行是稳重的,一步一脚印地踏实的,因诗歌的内容都是讲到主所作的。到第三行的,有很多附点的加入,整体的感觉是跳跃式的,轻快的,是一个罪人在主的恩典里得着的地位和生活,是释放的。到每一节的末句重复的时候,重新回到稳重的感觉,是一个罪人蒙恩后确实的把握。 

二、情感

诗人看见主耶稣的救恩,得着确实的把握,站在恩典的地位上,对主的爱发出的赞歌。因祂这样的大爱,叫每一个蒙恩的罪人不能不来爱这位为我们死的主。

整首诗歌重复最多的是“祂不能救自己”,是诗人写这首诗歌的情感出发点。不用“主”而用“祂”,一面,诗人与主之间有一种独特的亲密关系,用“祂”,是独一的那位主;另一面,诗人主观地经历到这位主所成就的。

诗人在前三节中一直用“祂不能救自己,必须……”的强调句式,传达出诗人对主在十字架上的救恩的浓烈赞美。第四节两次重复“祂不能救自己,这爱……”,传达主所成就的,都是在祂那神圣的爱的基础上,也叫我们对祂的爱发出回应。 

三、灵感

“祂不能救自己”: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时,旁边有经过的人讥诮祂说:“你这拆毁圣殿、三日又建造起来的、可以救自己吧.你如果是 神的儿子、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。”(太二七40)主并不是不能,是祂爱罪人的爱困迫祂,叫祂愿意把自己限制在这个“不能”里。主啊,赞美你,赞美你为罪人死,为我死。我犯罪,你却为我代死,这样的爱临到我,我怎能不爱你呢? 

四、真理

“祂不能救自己”:

太二六52-54   耶稣对他说:收刀入鞘吧!凡动刀的,必死在刀下。你想,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吗?若是这样,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,怎么应验呢?”         

27:41-42   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、也是这样戏弄他、说:“他救了别人、不能救自己。他是以色列的王、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、我们就信他。”

 

“神儿子当流血,罪人才能洗得清洁”:

来九14   何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,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 神,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(原文作良心),除去你们的死行,使你们侍奉那永生 神吗?

 

“我罪当有刑罚,需要祂来被杀;”

来九22   按着律法,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,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。

 

  “律法非此不算还债”,

加三13   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、〔“受”原文作“成”〕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.因为经上记着,“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。”

 

“因为祂是代替信祂的人站立 在罪人的死地,”

林后五21   神使那无罪的(“无罪”原文作“不知罪”),替我们成为罪。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 神的义。       

约一29   次日、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、就说、看哪、 神的羔羊、除去〔或作“背负”〕世人罪孽的。

 

“祂不能救自己,这爱怎么样呢!祂不能救自己,这爱哪有止极!”

弗二4-5   然而 神既有丰富的怜悯.因他爱我们的大爱、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、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.(你们得救是本乎恩) 

 

五、经历

第一节,主的死,对人,是叫罪人得洁净;

第二节,主的死,对神,是满足律法的要求;

第三节,主的死,对神,是照神的旨意而行;

第四节,主的死,是出于祂长阔高深的爱。

 

六、启示

人原是属于神的,但因着罪失丧了。神的圣别、公义和荣耀,对人的要求太大,人无法履行。但神藉着基督为我们付了极重的代价,重新得回我们。

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救赎了我们,祂的血为我们成就了永远的救赎。 基督既为我们的罪付了代价,并在祂的救赎里履行了神对我们一切的要求,神就必须因祂自己是义的,而白白称我们为义。这是因着神的恩典,不是因着我们的行为。称义是神照着祂义的标准称许人。神能这样作,乃是基于基督的救赎。

因此,照着神的定旨,照着祂公义的要求,基于祂的恩典和爱,“祂不能救自己”。加四4-5:及至时候满足、 神就差遣他的儿子、为女子所生、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、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。

THE END
喜欢就支持一下吧
点赞0 分享
评论 抢沙发

请登录后发表评论

    暂无评论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