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读经——路加福音 14:25-35 】
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。他转过来对他们说:“人到我这里来,若不爱我胜过爱(爱我胜过爱:原文是恨)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儿女、弟兄、姐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门徒。你们哪一个要盖一座楼,不先坐下算计花费,能盖成不能呢?恐怕安了地基,不能成功,看见的人都笑话他,说:‘这个人开了工,却不能完工。’或是一个王出去和别的王打仗,岂不先坐下酌量,能用一万兵去敌那领二万兵来攻打他的吗?若是不能,就趁敌人还远的时候,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条款。这样,你们无论什么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”“盐本是好的;盐若失了味,可用什么叫它再咸呢?或用在田里,或堆在粪里,都不合适,只好丢在外面。有耳可听的,就应当听!”
【思考】
- 你要不要作主的门徒?
- 你知道如何才能作主的门徒吗?
- 你能出代价来作主的门徒吗?
【信息内容】
今天的经文中有三处提到“就不能作我的门徒”,所以作主的门徒是有前提条件的,如果我们不能满足上文说的这三个条件,或者说不能付上这三个代价,我们就不能作主的门徒,那这三个代价是什么呢?
第一、爱主胜过爱自己的亲人和自己
人都是爱自己的,人都是保养顾惜自己的,这是人的本能;人爱自己的父母和孩子,这是人之常情。但神的话怎么说呢,神是说要“恨”,“爱我胜过爱原文是恨”,这里作门徒的第一个条件就是恨,那你是要改变神的话呢还是改变你自己呢?一面神的话是不能改变的,一面我又不能恨,那怎么办呢?而且圣经也说要孝敬父母(弗6:3),要照管自己的亲属(提前5:8),难道神的话是矛盾的吗?显然不是,我是做不到,但神可以做到!
下面我们来看一段经文利未记十章1~7节,这里说亚伦的两个儿子因为献凡火,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死了,那最痛心的当数他们的父亲亚伦了。但6节说“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”,为什么呢?7节说“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”!耶和华的膏油就是圣灵的工作,当圣灵的工作在你的身上时,你就能把你的感情放在一边,不是说你不照管不顾惜你的亲人,而是当圣灵在你身上有工作有呼召时,你不能和你的亲人表同情。神不是让你绝情,不是让你没有人情,在家庭生活里我们应当孝敬父母,爱妻子,爱儿女,照顾亲属,但当有一天圣灵在你身上有工作,呼召你去传福音,呼召你起来追求时,你的父母却反对你,你的反应如何呢?你是顾到父母的要求呢,还是答应神的呼召呢?
实在愿意说,我爱我的亲人,我恨不来我的亲人,但当圣灵的工作在我身上时,我愿意顺服神,愿意出一个代价把人的感情放在一边,来答应神的呼召!作主的门徒!
第二、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主
在我们的观念里十字架都是指着别人说的,我不能爱主是我的父母反对我,我不能爱主是我的妻子逼迫我,但这里说是背着“自己的十字架”!十字架就是“死”,亲人不是我的十字架,我自己才是我最大的十字架,我这个人需要“死”,我需要在主量给我的环境里面,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随主!林后四章12节说“死是在我们身上发动,生却在你们身上发动”。保罗是一个身上常带着死的人,我们今天要作主的门徒,第二个代价就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!但是苦难来了不一定全是十字架,若是因着爱主的缘故,受逼迫受羞辱,那是你的十字架;若是因着你自己犯错被责打或是因着你自己软弱被管教,那就不是背十字架。所以,十字架是因着我们爱主的缘故,主所量给我们个人的!
第三、撇下一切所有的
第三个代价就是你要撇下一切所有的跟从主!所有的包括钱财,前途,时间等等,当主感动你,让你撇下你的钱财,你做得到吗?或许你会说太难了,但请记得,在人所不能的,在神凡事都能!路加福音18章有一个忧愁的财主,19章有一个欢喜的财主,同样是财主,为什么那个少年财主听见主让他变卖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时,他就甚忧愁,而撒该却在欢喜接待耶稣时能把所有的一半分给穷人?因为救恩进到撒该的家了!就是这个救恩感动他,给他能力让他能撇下一切的财宝,所以我们要宝贝这救恩,靠着我自己做不到,但靠着神的大能就可以叫我撇下一切所有的来跟随主!
【总结的话】
今天你要作主的门徒吗?要作主的门徒,就要出代价!便宜的器皿出小的代价,贵重的器皿出大的代价!世界上的事业尚且需要付出代价,何况属灵的事呢?跟随主的道路不是便宜的道路,我们要宝贝圣灵今天在我们身上的工作!当圣灵在我们身上有工作时,我们要抓住,我们若不出代价去顺服,就像失了味的盐,只好丢在一边,圣灵就会在别人身上工作了。所以今天圣灵在你身上有工作时,你是有福的!虽然我“恨”不来,虽然我“死”不了,虽然我“撇”不下,但是神要在我心里运行,成就祂的美意!所以出代价作主的门徒不是主要求我,而是因着神在我里面运行而有的自然的摆上!当我宝爱流血的救主,当我注视荣耀里的耶稣,有何代价我不能出?愿意我们今天不是计算代价的大小,而是定睛在将来那无比极大永远的荣耀上!让主在我们身上做主!真实的成为主的门徒来跟随主!